新華社武漢2月25日電(記者梁建強)疫情管控期間,湖北一名無營運證的“黑車”司機兩次駕車載客往返于湖北嘉魚、武漢,本人被確診新冠肺炎,并致與其密切接觸的20人被集中隔離。湖北法院近日作出判決,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據(jù)了解,尹某某從事私人客運業(yè)務,長期駕駛客車往返于嘉魚、武漢。1月23日,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fā)布2020年第1號通告,決定于當日10時關(guān)閉離漢通道,實施封城管理。1月23日10時至20時,被告人尹某某在無運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先后兩次駕車接送乘客往返于武漢、嘉魚兩地。2月4日,尹某某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截至2月7日,與尹某某密切接觸的20人被集中隔離。
湖北省嘉魚縣人民檢察院日前對尹某某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提起公訴,嘉魚縣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嘉魚縣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鑒于尹某某具有自首情節(jié),認罪認罰,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尹某某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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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樵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