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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曼谷5月2日電(記者楊舟)泰國最高行政法院1日宣布,該法院當天認定泰國外交部吊銷前總理他信護照的行為合法,駁回他信對外交部的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說,泰國政府有權拒絕向相關人士發(fā)放護照,以防止這些人潛逃出國。
判決書還說,他信日前在國外接受媒體采訪時的一番言論與泰國君主立憲制度不符,給君主制度、國家形象和尊嚴帶來損害。
他信1日在社交媒體上表示,最高行政法院駁回訴訟實屬意料之中。
他信2001年至2006年擔任泰國總理,2006年泰國發(fā)生軍事政變后流亡海外。
泰國外交部于2015年5月宣布,因他信的言辭影響泰國國家安全和聲譽,外交部吊銷了他信的兩本護照。
【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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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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