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接受賀一誠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接受賀一誠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